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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椅旅客服务办理须知
  • 1、服务申请范围

    1.1 身体适宜乘机,但行动不便,需要他人协助才能进入客舱就坐的伤病和残疾人旅客。

    1.2 旅客可借助机上轮椅(WCHC)在客舱内移动,如机舱门口到座位,座位到洗手间等。

  • 2、数量限制

    2.1 公司B737飞机执行的航班,每一航班(包括各个航段)最多可承运4名轮椅旅客;公司ARJ21飞机执行的航班,每一航班(包括各个航段)最多可承运2名轮椅旅客。


  • 3、服务申请材料

    3.1 除有效身份证件外,申请机上轮椅的旅客(WCHC)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残疾旅客乘机须提供残疾证;

    (2)病患旅客、残障旅客要求定座,需交验《诊断证明书》,《诊断证明书》应由县级(含)以上或相当于这一级医疗单位填写,并经医生签字和医院盖章方为有效;

    (3)医疗证明的开具日期应不早于最早乘机日期前7天(不含起飞当日)。如病情严重,则应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以内填开有效。

  • 4、申请航线范围

    4.1 您可以申请由江西航实际承运的所有航线的航班,代码共享航班、联程航班、包座航班无法办理此服务。

  • 5、申请时限

    5.1 如您希望通过登陆江西航官网申请办理机上轮椅服务,请您最迟于航班起飞72小时(含,北京时间)之前,申请办理。

  • 6、申请方式

    6.1 由旅客本人或旅客授权委托人在线填写《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并提交服务预订申请。我们将根据航班起飞日期排序,于08:00时-22:00时之间与您联系。如您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未接到我们工作人员的电话,请拨打0791-96300与我们联系。

    6.2 您在网站上填写的仅是申请书,该服务尚未办理成功。您申请的日期或航班可能会因特殊服务旅客限额已满,而不能满足您的申请,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为您变更航班,申请结果均以工作人员最终回复为准。

    6.3 为确保我们为您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请您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到达各始发航站机场,找到江西航服务柜台(南昌出港柜台为B区S05)或服务代办点,填写《特殊旅客/特殊服务乘机申请书》并办理乘机登记手续。


  • 7、服务收费标准及适用票价

    7.1 江西航提供免费国内机上轮椅服务,需要申请相关服务的旅客仅需正常购买普通成人票。

  • 8、变更与退票

    8.1 已订妥机上轮椅的旅客,变更航班、日期及取消机上轮椅服务,须在航班起飞48小时(含)前联系0791-96300办理变更;变更客票或退票须按客票使用规定办理;变更客票后如仍需此服务,请按申请程序重新办理服务手续。

    8.2 因航空公司或天气等非旅客原因导致客票航班、日期变更,且变更后的航班仍需此服务,请您在收到航班变更通知后及时联系0791-96300确认或重新申请此服务。

  • 9、注意事项

    9.1 我们将为需要机上轮椅服务的旅客提供机场规定的轮椅,对于您自身携带的助残设备(折叠轮椅、盲杖等),请您在办理值机时根据民航局相关规定和现场工作人员要求携带上飞机或进行托运。